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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荣获2015年度优秀单位

发布日期:2016/5/23  点击次数:958

      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荣获2015年度优秀单位

 

浙社联字《2016》13号,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先进基金会的通报,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分别荣获2015年度优秀单位和结对先进指导单位,分别获得奖金5万元和1万元,按就高原则我会获得奖金5万元。

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等全省3家基金会荣获2015年度优秀单位,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8家基金会荣获2015年度评估先进单位,由我会结对的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、浙江省三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荣获2015年度结对先进单位。

2016年5月18日,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基金会会员第十次联席会议在宁波召开,并对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和颁奖。浙江省联合会会长梁星心(左一),浙江省联合会秘书长高志涛(右一)为获奖单位颁奖。

         2015年度优秀单位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度结对先进指导单位

 

联席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教授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进行解读,金锦萍教授长期关注并参与了慈善法的制定过程,她以《慈善法的定位与框架》为题,对慈善法的立法背景与经过、慈善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、慈善法的主要内容、慈善法热点问题、以慈善财产为对象,从慈善组织的财产属性、慈善组织的财产关系、慈善募捐的法律规制、慈善信托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刻剖析,案例生动,受到了与会者一致好评。